十个严禁!中央发布最新换届纪律
从2021年开始,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做好换届工作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严肃换届纪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为严肃换届风气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选人用人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还禁而未绝,一些地方政治生态尚未完全修复,干扰破坏换届的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消除,换届期间往往又是问题易发多发期,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通知》规定
要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强调
《通知》要求
《通知》强调
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防范风险隐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要聚焦问题、全程跟进、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组织部门履行直接责任,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宣传、统战、政法、网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行换届风气监督责任制,把换届风气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建设情况的重要内容,对因履行责任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来源:新华社责编:许芳编审: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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